书法怎么落款黄历?
“黄历”是民间对“皇历"的俗称,又称“通书”,即《阴阳合历开的通俗演义》之简称. 黄历主要的内容包括:节气、农历日期和干支、岁次、月小、月份农历别称(上朔、晦日等)、节气中特定的日子(如冬至、立春)、禁忌、宜忌(诸事不宜与百事吉利相反)、出行方位、冲煞(冲蛇、冲鼠等);每月的黄历中还增加了各神煞的情况分析(如真禄马贵人等) 古代将一天划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相当于现代的两个钟头,所以,子时是指夜间二十三点到一点的时间段;辰时指上午七点到九点这个时间段,丑时是凌晨一点到三点。 黄历来算一般以午夜为准开始推算下一日的,因此,在落款中应写明公历(阳历)日期或写出当日天干地支并注明公元某年某月某日。由于民间用传统黄历者多,故此,黄历中的某些内容可作为书法创作的题跋补白,但一些迷信说法就大可不必写了。以下略举几例供参考: (1)“丙戌年冬月初三日拜笔”(2006年12月5号)
(2)“丁亥年十一月廿九日日吉时书于京华之室”(2007年元月十一号)(3)"戊子年正月初四书于京师寓所"(4)"己丑年四月十六巳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