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大令是什么?
先放结论,大令是国民党内法币改革中发行的最高面额的纸币,也是国民党统治下中国历史上发行量最大、流通过程中最稳定的货币。
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宣布“法币”改革,取消银本位制,实行币制革命,废除银元与银两的流通,以央行券代替原各省发行的银元票;同时还取消了英帝国在旧中国享有的种种特权,收回英属印度贸易公司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禁止鸦片贸易等。
为巩固法币的地位,1936年2月开始发行法币券,作为中央银行券的替代币种,1937年开始大量发行。法币最初的面值有一元、五元、十元三种,后来增发至五百元、千元、百元、五十元、二十元、十元及三元。其中最大面值五百元的法币于1938年7月在沪发行。 (图)1938年上海印制的五百元面值法币 由于当时抗战相持阶段来临,战争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当时国民政府掌握的货币发行权,加之美国为了支持中国的抗战,先后提供了共计20亿美元的贷款,这些贷款主要靠增加税收和发行债券的方式取得保障。
尽管法币的发行量巨大,但通货膨胀严重,至1945年时,一元面值的法币仅值3枚铜板,相当于1935年面值的1/664,贬值速度之快令人吃惊。 (图)1935年和1945年法币兑换铜板的汇率变化 (图)法币与铜板的兑换率 抗战胜利后,1947年2月华北金融紧急措施委员会成立,将法币改名为“华北兑换券”,规定每元法币等于华币四元八角,以此为基础开始发行华币。同年,南京政府将国币改为人民币,并颁布了相应的人民币发行条例和现金管理办法,重新统一了货币。
虽然“大令”只存在了短短几年时间,但对后世的影响却十分深远,它开创了地方政府和央行联合发行货币的先河,同时也为日后中共建立的人民币体系做了理论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