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听音乐的乐器是什么?
民国时期(1912-1949),中国处于近代向现代的转型期,经济、文化和社会结构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在这一大变革时代,传统的中国社会逐渐瓦解,新的中国社会正在形成。这一时期的音乐同样处于历史的转折之中。
从晚清至民初,中国民间音乐的主要载体是乡民在农闲时自娱自乐的“曲艺”和每年春节时庆祝节日的“唱堂会”——请戏班子到家里演唱。这种形式的音乐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鲜明的地方色彩——由于汉语方言的存在,各地语言的腔调各异;加上各地民众的生活状态不同,形成了丰富多彩的音乐形态。
从30年代开始,一种来自西方的音乐形式——“爵士乐”——开始在民间传播,并逐渐渗透到“曲艺”和“唱堂会”中。到了40年代,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城市被日军占领,大批文艺工作者被迫流亡外地。在这些流亡者当中,有从事歌曲创作的李劫夫、张寒晖、赵丹等,也有从事器乐演奏的吕骥、洗星海等人,还有从事声乐研究的马思聪、应尚能、李凌等人。他们带着自己创作的或改编的作品,开始在全国各地流浪。这些作品有的歌颂抗战,有的表现沦陷区百姓的生活,还有的描写农村景象以及劳动人民的苦乐年华。他们的作品充满了战斗精神,反映了当时社会最基层的生活状况。这些音乐家的到来,不仅给各地的文艺团体带来了新的血液,也带来了新的音乐风格。
除了上述专业音乐家外,这个时期在民间还有一些业余乐队或组合在演奏音乐。这当中最有特色的是上海的“红玫瑰”歌舞团。他们在1936年出版的《红玫瑰舞厅唱片》中收录了13首中西混合编排的歌曲,如《草原牧歌》《松花江上》《夜来香》《满庭芳》《海韵》《卖糖歌》等。这些歌曲的曲式多为段体,节奏明快,具有鲜明的商业色彩。同时,他们也录制了一些中国的经典曲目,如《二泉映月》《良宵》《月光光》等。这些作品由专业的音乐人士编曲并录制成唱片,对中华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