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钱币是什么样子的?
清代钱币铸行方式以中央为主,初期承明代旧制,采取官局铸造。清沿明制,在北京设宝泉局,在各省省城均设钱局,专司铸钱。各省宝局铸币名义上属于中央政府,实际上是为本省使用。地方官为了本省私利,不惜以劣币换良币,将良币解往京师报销,而将换回的劣币投入市场流通。地方当局贪官污吏,为了贪求私利,往往借机减重、降铜质,甚至私铸劣钱,将良币献入钱库,把劣币留存使用。同时,为打击私铸,规定钱币上铸部颁年号文,各省钱局局名,严禁随意铸钱。钱币形制基本是沿袭明代,钱文书体是自成一体独特的清钱字,背文仍是一枚满文。从顺治到光绪年间,曾先后五次铸行御制钱币,通称五式元宝,成为清代钱币典型代表。此外,尚有少量机制铜币。
清初钱币铸行
清顺治年间(1644-1661年),沿用明朝嘉靖通宝、崇祯通宝钱。顺治元年,北京宝泉局开铸“顺治通宝”钱。顺治二年,南京宝江局开铸顺治通宝钱。顺治六年,因地方私铸劣钱严重,清政府始行“当十大钱”和“当五十大钱”。铸造材料为黄铜,钱文有“顺治通宝”四字或“通宝顺治”四字,背面有满文或汉文“当十”“当五十大”等记值文字,俗称“红钱”。因其形制厚重,百姓拒用,而遭停铸。顺治八年,开始对各省钱局铸造钱币的数量和时间作了具体限制。顺治九年,清政府再次下令禁止使用明朝旧钱,并在全国广开钱局。到顺治十四年时,全国共有钱局十七处,形成了以北京为轴心的全国性铸币网。康熙三年,清政府明令禁行民间私铸钱。至此,结束了民间私铸劣钱横行市面的局面。
康熙年间钱币铸行
康熙十一年(1672年),清政府下令各省铸行“康熙通宝”钱。康熙十六年,准噶尔部造反,致使西南地区铜材供应中断,出现了钱币铸造原料不足的困难。为解决铸币原料不足,清政府实行以铅代铜铸造钱币的应急措施,形成了以北京、山东、湖北等地为黄铜钱区,福建、广东等地为白铅钱区,四川、云南、贵州等地区为红铅钱区。康熙后期,出现了清代钱币的极盛时期。钱币版式增加到近百种。铸造货币的局名有二十多个,形成全国性铸币网。康熙三十年,康熙帝亲制“乾隆通宝”钱样,诏示天下钱局一律照样式铸造通行钱币。因当时乾隆尚未来临,时称“铁字钱”或“鬼钱”,民间不甚流行,现已成为贵重钱。
雍正年间钱币铸行
雍正六年(1728年),清政府下令全国停铸红、白铅钱和当十大钱,规定天下一律铸行薄形黄铜钱。从而结束了康熙中期以后钱币混乱局面,基本上实行了钱币的规范化和统一化。雍正通宝钱铸造精良,文字清秀,“布衣诗人”陈夔龙赞曰“文字精绝,甲于各朝”。
乾隆年间钱币铸行
乾隆年间(1736-1795年),清政府基本上解决了铸币原料不足的困难,出现了铸币业的全盛时期。其时,全国有二十六处钱局,每年可铸钱五、六万斤,铸造的钱币称为“乾隆通宝”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