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丑书怎么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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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见解,欢迎指正,图片网络下载,侵删 什么是美?这个问题好难答啊!老子说过:“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道德经·第五章》) 所以,太朴,至拙就可以产生美吗?好像也不对。

那么,为什么我们看着这些“丑书”会感觉很美呢?因为它们达到了两个境界:

一是书写者达到了忘我的境界——“书者,舒也,尽情舒展。”“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苏轼《石钟山记》 二是读者进入了与作者共鸣的意境——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故演奏之……(参见《礼记·乐记》) 这种源于内心而又溢出表面的美感是值得肯定的。

那什么是“丑”呢?“丑”者,不端正、不漂亮。如果仅仅是这点含义的话,“丑”和“美”不过是量的区别罢了——量变引起质变,“丑”到了一定的程度就“美”了嘛!可是,这里的“丑”似乎有了质的含义——“不美”,那不就是“恶”了吗?! 如果把“丑”定义为“丑恶”“丑陋”的话,那么这个定义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丑”字在这里作副词用,相当于“很”“非常”,表达的是一种夸张的效果。

所以我说,“丑书”,就是故意写得很难看的书,或者说,是想写得很难看却反而好看的书法。这个“难看”的程度,就是由作者控制的,他想把你逗得哈哈大笑,还是想把你唬得一本正经,全在作者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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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的“丑书”欣赏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也是历代书法美意识和书法美标准的流变过程之一,所谓“怪”,是指书体、风格、字形奇特者,如石鼓文、简牍文、章草等。由于历代人们审美条件、标准不同,有些在当时属怪,而为后世所喜爱者,历代对这些奇特怪异的书体、风格、字形,大都从实用和审美两个方面予以评说。

所谓“丑”,是指书体、风格、字形拙朴笨陋者,如砖刻、石刻、古玺、甲骨文及汉隶中杂糅篆意者。人们对前代之“丑书”大都从审美的角度予以评说。实际上无论“怪”还是“丑”,都对后世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

东汉末年到三国、西晋时期,是文字和书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时期。这一历史阶段新旧书体交替,篆书趋于没落期,而隶书方兴未艾,正处于成熟高峰期,同时又在向楷书转变,草书也在进一步发展变革之中,各种书体处在不断交替、竞争、变革的大变动之中,因此在文字及其书法上出现各种怪异现象。在审美意识上,人们逐渐对规范整饬及妍美流便的风格感到乏味和腻烦,因此对一些有新意和有特色的奇特和怪异风格书体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当时有王舍人难书、韦诞怪书的称谓,说明“怪”书之风已受到人们重视。

南北朝时期的北朝碑刻,是被传统审美习惯视为丑怪的典型。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对北碑极力推崇,并指出“魏碑无不佳者,虽穷乡儿女造像,而骨血丰匀,无一不佳,自齐隋以后,碑碣日鲜,亦为书道中衰”,“北碑当魏世者,高质妙彩,神逸冲和,渊思绮藻,高华庄茂,元魏虽专尚方笔,而纡余洞达,纯合右军自然之体”。对北魏风格大加赞扬。清代碑学的兴起,使历代被轻视和忽视的北碑的地位得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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