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展览等同于发表吗?
广义理解下的发表当然包括向公众展览美术作品的行为,然而美术作品存在的特殊表现形式决定了它要区别于一般的作品适用不同的发表方式。所谓发表就是指将尚处于不特定多数人支配下的作品置于其支配下,并公开其作者的行为。从一般意义来讲,展览出美术作品本身即意味着公开了该美术作品,作者或者著作权人将美术作品置于不特定人的支配下,应视为履行了发表的程序,但展览与通常理解的发表还是具有一定的区别。一般认为,以出版本或者向报刊等传播媒体提供等方式将作品公之于众才是狭义上的发表。而且,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对发表的含义做狭义理解,故此,将展览美术作品看作是对美术作品的公开发表应是法律所允许的。只是就美术作品而言,通常通过展览进行发表,而其他作品,通常通过出版权或者在传播媒体上刊登、播出的途径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