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书法赛优秀奖什么价值?
书法界现在有个怪现象,一些作者参加展览不是因为对书法的挚爱,而是为了迁就展览,把入展获奖当作达到世俗目的的手段,缺乏应有的人格追求。因此,他们的作品从内涵到形式,从内容到笔调,从艺术个性到笔墨章法都力求迎合评委口味,丧失了应有的艺术水准。
全国、省级书法展览的获奖,对书法作者来说确实是一种荣誉。但这种展览的评审,受到评审制度和展览机制制约,因此,很难对所有作者的书法艺术水平进行科学考核。一些作者的作品由于评委的审美取向、笔调趣味、价值判断所限,或者评委偶然失误,甚至由于某些评审制度上的缺陷而漏过。而另一些作者则由于上述因素而入展或获奖。一些非艺术因素,如人情、关系、贿赂等外在因素也在起作用。因此,一个书法作者有相当水准的书法作品没获奖,并不说明他的艺术水平不高超,而是说明评审尚有缺陷,组织不够严谨,甚至说明书法评审中的不正之风尚未根绝。如果一个作品有相当水准却获奖了,说明此作被评委选中,但也不一定表明此件作品没有缺憾。
一些在权威展上有所成就的作者,正是在不被展览接纳时,他们的艺术风格已经形成。后来他们在展览中得大奖,不过被权威评审所发现而已。而另一些人在展览中获得大奖,靠的是世俗手段,其书法并无个性特色。
因此,在权威性书法展览上获奖、没有获奖、获奖等级高低,与一个书法作者的艺术价值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关系。对于书法作者来说,艺术人格是最重要的,它决定着一个作者的艺术格调、艺术品位、艺术风格的高下,是作者终生追求的至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