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何时与泰国建交?
1967年8月20日,中泰两国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宣布“双方承认彼此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尊重对方的国家利益和维护和平,反对任何国家或集团以任何理由侵害对方的和平与发展;” 正式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 此前一年(1966年)10月23日在联合国议定两个国家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和特权时,因为当时还处在冷战时期,所以美国等西方国家拒绝承认新成立的中泰两国政府,并且把两个国家的常驻机构设在纽约的联合国大厦里。为了表示对抗和对于西方霸权的蔑视,中泰两国外交部长在北京签订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文件,即《关于中国香港问题中英联合声明》。
在这份文件的第5条中规定: “香港主权移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以在香港设立领事馆或以其他方式提供领事服务。为此目的,英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要求,可向其提供必要的设施。” 这个条款为后来在中泰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埋下了伏笔。 但是,让美国人没有想到的是,中国人做事是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的! 在1967年8月中旬联合国大会讨论中国代表权问题时,美国又耍了一个阴谋。他们提议以所谓“过渡性原则”代替“新中国合法权利”原则。这个所谓的“过渡性原则”就是指: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有代表进入联合国系统,但不在联合国机构中取得代表地位,亦不拥有投票权。这是一个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排斥在国际社会门外的诡计。
对此,中国代表团团长姬鹏飞向美国代表艾德礼提出了严正的抗议,警告美国不要搞小动作。 果然不出所料,在美国主导下,联大通过决议,以“过渡性原则”取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
当夜,愤怒的中国代表自告奋勇地要求就这一议题再行辩论,指出这种“过渡性原则”显然意味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请进联合国的大门,却又不给屋子里的椅子”。这样的做法是愚蠢的。中国人民绝不允许自己像日本人一样被“请进联合国大门”而成为“不受欢迎的人”。 然而,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天上午,中国代表集体辞去了联合国的一切职务——这就是俗称的“退群”。 中国政府在给各有关国家政府的公文中写道: “基于以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联合国革命代表,兹正式通知贵国驻联合国代表,中国代表团自今日起不再行使代表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以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当然,中国也不是完全放弃在联合国的活动。 经过慎重考虑,中国政府决定派遣一个50人的行政人员混合团进驻联合国,履行中国的联合国正当权利。该团的成员包括工程师、记者、会计、翻译、医务人员等。 但是,令人惊讶的是,这个规模远远小于原来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的混合团却比原来的使团更加好用。因为它的全部职能限于办理行政及后勤事务,因此不必再为政治争端分心。 中国人在埋头做事的同时也赢得了时间,等到1971年“乒乓外交”的时候,中国已经准备好充分的历史证据向全世界表明:台湾地区代表的“中华民国”是在历史上被剥削、被压迫、被排挤的弱者。它早已不是过去那个“国民党反动派”在联合国的代言人。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代表全中国人民利益的强者。强者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