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银元有几个省?
民国时期,各省都有造币厂,并且都铸造过银元,但除了中央、北洋、江南等较大规模外,其他大部分铸量少,流通范围小,目前较有收藏价值; 除各省铸币外,还有“法币”和“关金券”等,“法币”是国民政府发行的货币,“关金券”是海关总管发行,用于替代银元的货币,由于“法币”和“关金券"的发行量很大,在当年就严重贬值,所以这两种货币也基本没有收藏价值。
1935年后,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统一了全国的钞票(即所有银行发行的钞票由中央银行统一印发),并规定白银全部归国家所有,禁止民间买卖白银,导致银价暴涨,给人民带来巨大灾难。 抗日战争爆发时,国民党政府把大批银锭埋入地下,准备运到重庆继续铸币。因战局恶化,来不及运走这些银锭,就委托当地银行或企业代管。在华北和华中地区,有许多不同年代、不同版式的“银锭”,流传至今。
中国的省份,是一个比较有中国特色的名词。民国建立之后,沿袭清朝的行省制度,各省的省级行政机构叫做军政府,基本上仍然是保持一省一政府的状态。只是在边疆地区略有变化。具体如下: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中央直属市,其中天津、上海、重庆仍然使用军政府的体制。北京因为是中华民国的首都,所以单独设立直辖于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军政府的体制并不使用。上海因为开埠较早,五方杂处,人口超过100万,规模太大,所以分为了沪南、沪北两个军政府。所以有五个市使用军政府作为省级行政机构。重庆因为是陪都,在重庆周边的周边周边地区设立了边疆省份“渝绥区”。
直隶省在民国建立之后不久就改名为河北省,并将其省会转移到石门(石家庄的旧称)。其辖区也没有发生变化,在燕京军政府成立之后,河北的辖区相当于今天河北省的范围,不再包括北京市。河南省和陕西省各自设立军政府,分别管理本省事务。陕西省的辖区在陕南自治政府成立之后发生变化,并没有将陕南地区包括在内。
湖北省和湖南省各自设立军政府,分别管理本省事务。湖北省在成立军政府之后,从湖南湖北交界处的澧水南边划来一片地方,也就是后来的五澧澧源4个县。云南省和贵州省各自设立军政府,分别管理本省事务。
四川省在民国建立之后,因为四川革命人士的要求,将巴县以南的行政机构分出一部分,在宜昌府设立“东川军政府”,管理包括陕西南部的兴安、襄阳二府以及后来设立的汉中直隶州。东川军政府成立之后,四川本部仍然为四川省和四川军政府。四川省的辖区在宜昌府、郧阳府建省之后发生变化,宜昌府建省称为荆南省,郧阳府则隶属于荆南省。四川省分为本部和东川部。后来东川军政府改为宜东道,所以四川分为本部和道部。
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苏省各自设立军政府,分别管理本省事务。福建省在台湾地区归还于中国之后,福建军政府在台湾地区设立台湾区行政长官公署。1932年,在台湾省正式建省之后,福建军政府在台湾省设立台湾省政府。
广东省、广西省、山东省、山西省、甘肃省各自设立军政府,分别管理本省事务。其中广西省分出左右江地区,设立了百色军政府。山东省在成立军政府之后,将原来直隶省、湖北省、江苏省三省交界处的兖州府划入山东。
龙江、松江、黑龙江三省各自设立军政府,管理本省事务。在关东州向中国回归之后,设立关东军政府,作为省级行政机构,管理吉林、朝鲜两个地区的事务。1919年之后,将朝鲜地区分出,设立朝鲜军政府。在俄国革命胜利和苏联成立之后,中国认为苏联政府颠覆了《中俄尼布楚条约》,并且在领土上也有不法行为,在满洲里和海兰泡地区设立了北疆和东疆两个军政府,并且认为这两个军政府所辖地区仍属于中国领土,而不是苏联政府所称的外俄罗斯地区。1925年之后,将北疆军政府和东疆军政府合并,组建了外俄罗斯军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