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中国的艺术吗?
不是。 书法是一个广泛运用的名词,但它的本质是一种技能。这个技能的获得需要一定的天赋,但是更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学苦练。它和所有的技能一样,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里排除物质奖励这一层含义)。
所以,从本质上看,学习书法与学习其他任何技能都没有分别。我们学习写字是为了使用文字(书写、打印等);我们学习音乐就是为了娱乐;我们学习体育就是为了锻炼身体……总之,一切以使用价值作为出发点的事情都是可以的——除了追求审美享受以外。 而一旦事情变成了“为了美”的追求,那事情就复杂了。因为对“美”的判断标准是不同的。比如音乐,我听到一个旋律很好听,你觉得很好听可能完全是两码事儿;又或是你看到一幅很美的画,他可能会觉得一无是处。同样的道理,你写下一个字,自己觉得很满意,但是他也许会觉得狗屁不通。于是,由于每个人对“美”的评价标准不同,所以学习的过程就变成了寻找标准的过程——“如何让自己的作品达到/接近某标准”就成了学习的目标。而这个“某标准”,就是美学评价。
而这一切的前提,仍然是基于对所有事物一视同仁的基础上的。即不管是音乐、美术还是体育,不管是中国文化还是西方文明,都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先等级的。 当然,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因为先天的禀赋不同,可能会有快速领先或落后于别人的情况出现。但这仅仅限于技术层面,不涉及美学价值的评价。也就是说,即使别人比你学得好,但是你在努力的前提下,依然有可能超过他。
反之亦然。所以,任何时候,只要你的技术水平足以达成某个美学标准的门槛,我们就认为你是成功的。 但是,如果从文化的传播和传承角度看,情况又要另当别论了。因为语言作为交流的工具,是有地域范围的限制性的。例如你说汉语,我问你一句“吃了吗”,这仅包含“吃了”或“没吃”两种答案。然而问这句话其实有很多含义,例如问候、表达关心、开始聊天等等。一句话包含了无限多的信息量,而这些信息的传递,只能依靠文字来完成了。
文字作为一种载负信息传播的工具,就有了文化传承的作用。这种作用是其他技艺所不具备的。正是由于有了文化传承的作用,文字信息才能一代代地流传下去。虽然每一代都有能人和愚人,但是文字的信息总量却是呈指数增长的。有能人,自然就有传下智慧遗产的希望;有愚人,自然也就有淘汰劣根性的保障。
于是,基于语言的文化传承,就和其他技艺区分开了。这就是文字作为文化传播工具的作用。而所有基于文字的文化传承活动,都属于广义“书法”的范畴。所以,我们可以说汉字书写练习(包括临摹古帖)属于狭义的“书法”;而汉字文化(含字典、词典等工具书)的编纂则属于广义的“书法”,两者都属于中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