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为什么可以发行钞票?
1、“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国的中央银行” ——这个理解正确; 但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央行的职能并不是它本身自带的,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简称《人行法》)而获得的。 根据《人行法》第3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有如下七个方面的职责或说是业务:
(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二)领导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三)管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四)发布有关金融监管的规定;
(五)制定和实施汇率政策;
(六)发放贷款和投资;
(七)其他。 而发行货币正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第一个职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所以,综合上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①人民银行具有发钞权,这是法定的;
②中国人民银行不是政府机构,而是经营特定的业务的金融机构;
③中国人民银行拥有发钞权,但是并不等于它可以随意发行货币。它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发行工作——注意,这里的条款指的是“必须符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金融法规”,并没有提到“国务院批复”的内容;并且它的发行的货币必须是代币券(也就是纸币或者硬币),而不能是电子货币或者其他形式的资产。
④人民银行的发行工作必须保持币值的稳定:既不能贬值(即人民币升值),也不能高估(人民币贬值)。否则会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
2、“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由国家指定的国有印刷厂印制” 这个说法不完全准确。其实,中国人民银行是不直接印制钞票的,它的工作流程是这样子的: 也就是说,首先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人行法》规定的职责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包括利率、汇率等政策工具),当这些政策实施后,导致市场上流通的货币数量发生变化,为了投放这些新增加的货币(主要是电子流),就必须找到接受这些电子流的一方,于是就有下面这一步:
中国人民银行会委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四大行+127家股份行)先购买这些电子流,然后再将这些电子流卖给公众,这就是大家看到的基础货币投放或者回笼。至于这第一步,那就是中国人民银行与相关商业银行之间的事情了,它们可以直接交易。
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①中国人民银行虽然不直接印钞票了,但是它可以直接向发行部门提供资金,因此事实上也起到了印制钞票的作用(只是不需要通过印刷厂而已);
②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基础货币其实就是对商业银行放款,这种放款方式属于流动性操作,而不是投资,因为这种资金放款的利率是由央行定的,即按存款准备金率计算的利息。而投资是指央行将钱放入市场,让市场中的主体去选择如何运用这笔钱(比如买国债等),这时资金的利率是由市场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