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从哪年发行?
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发行了以金圆券为基价的“人民公债”,作为法币的延伸替代。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初期,国民党发行的纸币依然在使用,而当时解放军的供给制度是“供给制”和“工资制”并用,供应的物资大多按军用价格或成本价计算。所以最初并没有统一发行的人民币。
1949年6月,财政部颁布《人民币兑换章程》,确定人民币为法定货币。此时,人民币与黄金、银元、银角子的兑换比例为1:1;与美元和英镑等的兑换关系则由外汇管理部门定夺。
随后不久,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命令,规定自1950年起取消一切外币,仅准许美元、英镑、法国郎等3种外币在非贸易部门及对外贸易中流通。但是国内各种非法币本位货币如金圆券、关金券、法币等仍在社会上普遍流通。
为此,中央于1951年开始发行第一套人民币。第一套共10元8种,1分-50分为辅币,1元为主币。
第一套人民币的设计图案比较简单,反映的主题也比较单一,大多数是工人和农民的形象以及农业、工业、运输业等的基本情景。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国家面貌——一个刚从战争走向和平并且历经磨难刚成立不久的社会主义新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