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钱是多少人民币?
1950年到1960年间,我国先后经历了第一次和第二次物价上涨。 第一次上涨是从1950年年底开始的。当时全国刚刚解放,各项社会经济工作千头万绪。在财政金融方面,为了稳定市场,支持恢复生产和建设,从1950年年末到1952年年初,国家发行了14亿元革命战争时期国债,平均每年约7亿元。由于这些钱主要用到战略物资的生产上,需求有限且具有时效性,因此对当时的生活物价影响不大。
从1953年开始进入计划经济阶段,到10月份全国正式出台统购统销政策(1954年起取消),对粮食、油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严格控制价格的政策,并配给制,禁止自由市场的存在。但是当时我国的工业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许多基础原材料生产仍然依靠进口。随着1953年苏联援华156项重点工程的启动,国内投资大规模增加,基础材料工业建设也迅速上马,对经济产生了巨大的拉动作用。但这一阶段国家对经济的控制主要是通过税收、信贷和预算手段来调控的,财政政策尚没有成为独立的政策工具。虽然统购统销政策抑制了市场价格,但由于需求被强制约束,供给相对不足,导致商品供不应求,物价水平依然不断上升。例如,1953年我国对棉布实施高价收购和限价售卖,但消费者还是需要花比当年多2.8倍的钱才能买到同样的布。
1960年的物价水平已经比1953年涨了将近一倍。如果将时间拉长到1958年,则物价水平已经涨超3倍。 第二次涨价风潮开始于1958年下半年。这时的膨胀由“赤字财政”驱动。由于大跃进运动的盲目扩大再生产和高投入,工业建设资金出现缺口,而农业产量又无法得到提高,从而造成农业税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下降。为了补这个缺口,国家采取了增加银行贷款和发行钞票的方法。这两种方法都带来了通货膨胀的压力。一方面企业贷款增多,另一方面居民消费价格上涨。除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外,当时的政府还使用了行政手段,以计划指标形式下达给各企业定额的资金和物资,通过指令性的办法压低商品价格,但这种方法在计划指标难以落实的地方往往失效。政府还在流通领域抽紧银根,如提高存款利率、实行信贷计划管理等,试图利用市场机制来调节供求矛盾。但这些做法在当时并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