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窑如何支烧?
清代御窑厂规模宏大,御窑烧造遵循成例,有专门的御窑花匠,负责制作烧瓷器。凡属烧造官窑瓷器,不计成本,不惜工本,其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因此有相当一部分瓷器没有达到御用标准,成品中的不合格品就地打碎处理。
目前景德镇御窑厂遗址发现的清代落选品和贡余品碎片就十分丰富,有瓶、罐、尊、洗、炉、盘、碗、杯等造型,釉色有祭红釉、霁红釉、祭蓝釉、霁蓝釉、斗彩、五彩、窑变釉、仿汝釉、仿官釉、甜白釉等品种。在窑址出土碎片上常见雍正、乾隆年款和六字三行楷款,还有“宣”字款、“居”字款等。
从御窑厂窑址发现的落选品看,官窑瓷器在烧制时出现色釉不均匀、色调不佳、釉薄露胎、釉面粗糙、釉厚垂流等现象就会被淘汰。窑址出土的蓝釉瓷片釉厚而色不佳,釉色呈现青釉或深褐色,有些釉色厚薄不均,釉面不够光亮;窑址发现的霁红釉瓷片色泽深浅不一,色调不佳,这些不合格品都打碎丢在御窑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