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士卫配刀值钱吗?
清代王公大臣护卫,从武职官员中选充,亦称“从官”、“随侍”、“伴当”等,清初设四等:甲字、乙字、丙字、丁字,乾隆十六年(1751),将甲字士卫再分为特等和甲等。王公大臣、将军、都统等各按规定人数执役。道光十七年(1837)定制:王以下至七品京官皆设,九品京官及其余人员均不准私自置立。王及贝勒设甲字士卫,贝子、公设乙字,镇国公、辅国公设丙字,侯、伯及一二品京官等设丁字。甲字特等士卫给荷包、腰刀、刀袋,特等、甲字、乙字给荷包、腰刀,不给刀袋,丙字、丁字等从减。同治末年,士卫一律从减,不准佩带腰刀。光绪十四年(1897)以后,士卫之制渐废。
由于士卫直接为王公大臣服务,因此对他们的待遇自然很优厚,其配备的制成品自然是精美绝伦。士卫的配刀分为荷包刀和腰刀两种,前者佩戴比较随意,但是荷包却是特制的织金荷包,所以即使佩戴时配一般的刀,其价值也不容小觑。
腰刀的价值就更高了。由于士卫的等级不同,因此腰刀的刀镡,刀柄包铁也有高低级之分,甚至于刀鞘的装饰也有区别。但是无论如何,其价值肯定超过一般的腰刀,所以后来出现了仿制。仿制品在收藏市场上较多,但是真品极为少见。如果能收藏到一件,不但具有极大的经济价值,同时也值得永久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