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纪年法与清朝不同,民国元年(1912)开始采用公历,但官方和民间纪年仍使用农历,所以有“农历”和“阳历”之分。 民国二十三年(1934)改称民国纪年法为“中华民国年号纪年法”。这样,从民国元年开始到民国三十八年,这四十年的年份在公历下对应的就是1912年至1949年。
民国的纪年法与清朝不同,民国元年(1912)开始采用公历,但官方和民间纪年仍使用农历,所以有“农历”和“阳历”之分。 民国二十三年(1934)改称民国纪年法为“中华民国年号纪年法”。这样,从民国元年开始到民国三十八年,这四十年的年份在公历下对应的就是1912年至194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