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什么清书法?
清代的徐浩,号仲元,又号白山,山东益都人(今青州),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举人,官至山西平阳知府。
徐浩工诗善画,尤精篆隶,得秦汉法,笔力劲健。《广川画跋》说他“书出钟(繇)、王(羲之)门下,而变化自如”。其楷书结体紧凑,用笔多折笔,行笔稍快,显得沉着有力;隶书以唐楷笔法写汉代隶书意态,笔致清朗,是汉魏古隶的代表作品。 传世墨迹有《论书绝句十首》等帖。刻本《徐氏法帖》和《妙严寺碑》、《不空索神变经幢铭并序》等帖传世。著有《白山诗草》及《白阳山人诗集》等。 有《朱子治家格言》碑石数座。
在山东省安丘市景芝镇景北村还有一处纪念性建筑——徐浩墓。
徐浩(公元703-782)字季海,唐朝书法家,兖州巨野(今属山东)人。
唐代著名学者、书法家。玄宗时曾任吏部侍郎、集贤院学士,封寿县男,死后追赠银青光禄大夫。擅长行书、楷书,以草书最著名。
与颜真卿、李邕、张旭齐名,人称“颜筋柳骨”、“颜徐”,又有“草圣”之称。
《旧唐书·徐浩传》载他“天分高秀,博涉文史,以书法进士登科,累转太仆少卿”,当时有人称颂他的文章“若清风出袖,明月入怀”,可见其才华。 唐开元年间,徐浩曾先后担任秘书监、弘文馆学士等职。由于徐浩博学多才,为人正直,所以颇受赏识,累迁吏部侍郎兼集贤院学士,封寿县男。徐浩在吏部任职期间,对选拔人才、任用贤臣、考核官员以及奖惩制度等方面,都有一些革新建议,但未被采纳。唐贞元初卒于任所,终年八十岁,追赠礼部尚书。 徐浩作为一代名家,一生著述颇丰,主要有《答苏秀才书》一卷、《评书药石论》三篇、《论书二十篇》三十二章、《论书绝句一百首》等著作,还编撰了《古今法书苑》三十卷等,可惜这些书都已失传。
仅存《不空索神变经碑》及《朱子家训》石刻。 在书法理论方面,主要著有《论书诀》两卷、《书议》二卷、《论书》九篇等。现存于世的只有后人辑编的《论书绝句》和《书议》中的部分片断,以及一些书学著作的残卷。如欧阳询《楷书要法》、褚遂良《笔法诀》、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等都是他的书学代表作。其中《论书决》为唐代书法评论中最具权威性的著作之一,流传甚广,影响很大。 元代郑杓在选编《衍极》一书时,将徐浩的《论书决》列为全书之首。该书写道:“余尝观徐浩《论书》云‘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色,可简而为一’如此说,尽善矣!”可见此书在当时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
宋徽宗赵佶十分推崇徐浩的书论,把他的书法作品定为“国朝第一”。 北宋黄伯思在《东观余论》中称其“论书虽不多见,而语简而详,精审妙达,足为法焉”。 明陶宗仪《书史会要·唐人第十》云:“徐浩书遒婉有法,世以为法。” 清代康有为认为:“大令(王羲之)之书出于右军,右军出于浩(徐浩),可谓能得其正传者也。” 清代刘熙载则评价说:“徐浩言‘夫书惟神、气、骨、肉、血、五色俱全,谓之全幅书也’……浩论书如是,其书亦应如是。” 徐浩的书法艺术水平是相当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