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界刘松什么?
刘正良,湖南人,现在定居北京,其作品被国内外一些收藏爱好者收藏,有“当代王铎”之誉。他曾任中国书协第六、七届理事,中国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等职. 2013年4月5日,在北京市崇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原告刘正良诉称,被告李松等人于2013年2月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刘正良其人》和《“刘正良门”的启示——写在刘正良告李松败诉之后》中,用侮辱性语言进行诽谤,严重损害了其人格、毁坏其名誉,给其造成了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刘正良与被告李松、周剑青系同为中国书协会员,同在书法界有一定影响,且曾有过矛盾。被告李松曾在网络论坛上贴出一篇题为《书法江湖之“刘正良门”的启示》的文章,其中使用“伪大师”“臭狗屎”“流氓无赖”等词句批评刘正良及其弟子在教学中的种种不当行为及不规范处;后又发表了一篇题为《刘正良其人》的文章,继续对刘正良提出批评。2013年2月28日被告周剑青在上述两篇文章后面留言附和,并再次发表了一篇题为《刘正良和他的徒子徒孙们》的文章,以类似的内容对刘正良进行指责。据此,法院认为被告三人所发文章均存在侮辱性语言,但该文章并未直接涉及原告刘正良的姓名,因此三人的行为虽侵犯了刘正良的名誉权,但不能认定为诽谤。 三名被告辩称,自己是在公开、合法的网络论坛上发布上述文章,而刘正良无法证明自己受到实际损失或文章对自己造成不良的影响,故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最终判决如下:鉴于三被告在其文章中确有部分具有侮辱性的语言,应当消除不良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原告合理费用人民币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