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临摹算作品吗?
这个问题其实很尖锐,也很专业! 首先我们说说什么是“作品”。在国画中作品是专指挂在展览馆的成品画作叫作品,那么书法中的作品又是如何定义的呢? 在古代人们把书法作品分为刻本和手卷两种形式来区分作品的档次高低,通常来讲刻本多为名家真迹或者名家的精心之作,而手卷呢则是文人雅士之间的互赠之礼,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收藏级别了。在古代书法作品中手卷最为常见。
随着时代的发展,印刷技术的普及,很多刻本的碑帖已经可以以低价位买到了,所以刻本这个概念也慢慢淡化了,但手卷的概念还是存在的并且没有丝毫的改变,仍然被作为收藏级别的作品存在。 回到主题,既然古人在作品中并没有对书法临摹作品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么我们只能从当代人的角度去理解了。
我个人的观点是这样的:一般来讲我们在创作一幅作品的时候都会有一个起稿的过程(这里要排除一些非常规的创作),古人由于没有纸、笔这么便捷的工具,他们的创作都是直接写在石碑或者是帛上,所以在古人的作品中很少看到有起稿这一环节。但是我们现在有了便捷的纸张工具之后就会先起稿,然后拓印到纸上再落款盖章最后成为一件完整的作品。因此严格意义上讲,只有拓印后的书法作品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作品而不是临帖那样简单的摹写过程。如果非要给临帖一个定义的话那也只有说成是一种练习方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