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翡翠?
因为在中国,“玉”就等于“翡翠” 。 在我们中国,对于玉石的认知可以说是从古至今都存在的。 无论是男戴观音女戴佛的民间信仰,还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古诗句,或者是“美玉”、“宝玉”这样称呼,总之我们中国人对于“玉”的概念其实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只指代翡翠。 除了我国的《辞海》将玉定义为“美石”之外,其他所有文献资料里关于“玉”的定义都是专指翡翠。比如《尔雅·释器》云:“玉,石之美者。”再如《礼记·礼器》云:“礼有以爵位为贵者,有以官爵为贵者,有以国君所赐爵禄者为贵者,有以劳绩而为爵者……”这里所说的“爵”其实就是玉器中的“璧”,用现代语言描述就是“以珠玉为贵”的意思。而能使用上这个“玉”字的,也只有翡翠一种矿物。
在西方地理大发现的早期,人们发现了翡翠,并认为是产自印度拉贾斯坦邦的绿色宝石,因此被称为“印度玉”(Jadeite);后来又发现缅甸也有生产,所以又称作“缅甸玉”。 直到1863年,人们在加拿大伯林地区的矿区第一次开采出了绿色的透闪石,与来自印度的绿色宝石外观相似,才确定了现在的名称“加拿大绿宝”或“伯林玉”[5] ,并被列为加拿大的代表矿产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