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口岸卡是什么?
“电子口岸”一词的由来 “电子口岸”这个词最初在《海关法》中叫做“电子传输数据办法”,简称“电传法”; 在1996年时又改名为“电子认证管理办法”; 再后来到了2001年才正式定名为“进出口货物电子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第78号令),简称“电子口岸”或“进出口电子口岸”。 什么是电子口岸卡 目前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查验和放行以及对外支付关税和进口费用垫付等作业全部通过电子方式实现,只有授权的部门和个人才能持有和使用电子口岸卡。这种卡分为工作人员卡和客户卡两种类型。
工作人员卡是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进出口业务时所持的证件,客户卡则是进出口企业法人及其经办人员所持有的证件。 任何个人都不能单独取得该卡,只能以单位名义申请办理。
目前电子口岸卡有2个功能: 一是作为计算机联网核查系统中的身份核验卡, 二是作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报关平台使用的数字证书。前者主要用于对货物报关人员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者用于线上办理各类通关业务。 但无论哪种卡片,其载体都是数字证书,证书上的身份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件完全一致。
使用电子口岸卡的注意事项 由于电子口岸卡涉及国家进出口贸易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因此使用该卡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 严禁转借他人使用或用于其他用途, 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 对丢失、被盗的电子口岸卡应立即向海关报告,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③ 及时注销到期或者失效的电子口岸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