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多久发行的?
1946年,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政务院(即后来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财政部开始了中国法定货币的研制工作。 当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发行新币,废除旧币;另一个是用新币兑换旧币。因为当时国民党统治区物价飞涨,民不聊生,如果采取新币废旧币的方式很有可能激起混乱。决定采用第二种方式,即用刚解放区的棉花、大豆等农产品为原料制作的人民币代替国民党的法币。第一套人民币是以“折实”为单位计算的,也就是一套人民币就相当于多少斤大米、白面之类的实际价值(这个单位换算也是很有意思的,现在国外很多通货膨胀的时候都会以实物来计算,比如用一篮子鸡蛋来表示贬值了多少倍)。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为了稳定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收兑金圆券的通告》开始逐步收兑金圆券并发行人民币,同时规定金圆券不再作为国家法定货币。1953年底,由于人民币发行数量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央行将铸币厂改为人民币发行厂。
197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银市交易的通知》,恢复了中国古代“交子”中“会子”的部分功能,允许商业部门经营现金周转和调剂余缺,这是金融体制的重要改革。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不断发育,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基本退出具体的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