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金是人民币吗?
“纪念币”不是一个法定货币名称,而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发行的一种贵金属币。 其次,1979年的计划经济时期(直到1993年),我国实行的是物价定死的固定汇率制度,不存在外汇风险和通货膨胀等问题;同时由于国际环境相对稳定,也没有必要发行特别提款权等价值储备资产。这个时期的国际结算/信用证业务主要采用出口退税、进口抵偿的方式处理,不用考虑外币折算问题。所以当时无论是出口收汇还是进口付汇都不存在折算问题——即收多少美刀就付出多少美刀对价。
当然,国际贸易中有些情况下需要考虑其他费用,这就会涉及到会计核算(除记账本位币之外)。不过,即使这样,当时我国实行的汇率制度也足以保证这类情况下的外币折算问题不至于太复杂。 后来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后,我们逐步放开价格管制,开始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外币折算的问题开始浮现。为了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于1980年4月对外发布《关于银行部门对外支付手续的规定》,首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规定外币折算办法。之后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这一规定进行了多次修订。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说的“外币”都是广义的“外币”——即包括现在所称的“外币资金头寸”(foreign exchange balances)在内的所有以外币表示的金融资产。而“外币折算”也就是对这些广义的“外币”进行的换算。严格来说这些规定的适用范围应该不包括现在的外汇(foreign currency),后者是特指从国外带来的现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