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上有几个防伪标识?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的决定》,对2000年7月发布的《条例》进行了部分修订,并重新公布《条例》。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完善人民币发行机制、强化人民币发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例如,为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后我国对外贸易和境外投资的形势需要,进一步完善了人民币跨境交付和离岸市场管理的相关内容;结合反洗钱工作实践,增加了反洗钱相关内容;根据外汇管理改革进程,增加或调整了相关条款等。
与过去相比最大的变化在于,新《条例》中首次明确了央行可以授权其他机构负责发行库管理和印钞发币的相关工作。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主要内设部门有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货币政策委员会办公室、调查统计司、研究部、财务司、会计财务司、人事处(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和人事教育司等。 各职能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人民银行还有一个重要的下属单位,即清算总中心,归口管理全国范围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并参与制定金融同业标准。 从宏观上讲,在监管领域划分方面,货币金银监管局归口管理整个人民银行系统的业务工作和人员。
具体而言,目前,除已划归工商银行的机构外,货币信贷政策由货币政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制定;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制度由会计财务司拟订;反洗钱工作、人民币国际化和汇率政策由外汇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金融监管协调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