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人民币有什么风险?
“收藏”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ǎo shāng 。是指收集保管好,供将来使用;亦指搜集的东西。而“钞”字在《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纸币的通称(‘票’读去声)”。所以从词义上看,“收藏”不包括“钞”的意思。 现在许多人把“收藏”和“钞”放在一起用,如“收藏钞票”、“收藏纸币”等。这样用虽不太准确,也不至于产生太大误解。但若严格按规定意义,这些用语应改为“收集票据”或“保存票据”。 现在人们所说的"收藏",除了极个别情况(如文物),通常是指可交换物——即可以用于交换且价值稳定的商品;其形式包括实物(例如玩具)、数码(例如照片)以及无形资产(例如版权)等等。 但我国现行法律的收藏主体仅限于特定范围的文物,其他的一切物品,均不在收藏范围之列。对于一般公民来说,“收藏”一词仅具生活常用语性质,并无法律约束力。 当然,如果公民出于个人兴趣,愿意主动遵守并执行有关收存的法规,自然无可厚非;即使他不慎损失了所“藏”之物,或者无法确知其真实完整程度,甚至根本没有认真清点过所“收”之物的数量,也不妨自担风险,依法补正。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相关的政府机构就可以因此逃避应有的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