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年地契价值多少?
作为从业近二十年的职业拍卖人,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楼主,这样的契约没有任何市场价值! 为什么呢? 首先从内容来看,虽然约100个字,但是信息量并不多。没有写明土地的四至边界,没有注明土地面积(仅“丘”还是“亩”未说明),缺少政府官方机构盖章,没有签字日期。从证据的完整性而言,这份文书显然是不能作为买卖或者抵押等证据使用的。
其次,从形式上来看,这个契据并不是标准的“白纸黑字”,是在一张已经使用的旧纸背面加工书写而成的。按照我国文物鉴定界的通行做法,这种情况被认定是“使用过”且“有一定使用时间”,属于“非文物”范围,不具备文物收藏价值。当然,可以作为史料文献予以保留。 最后,从实际案例来看,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纠纷,即因土地房屋的买卖产生争议,那么除了要求对方提供书面买卖合同外,还要求提供付款凭证、交付使用证明等来证明交易的实际发生。如果没有证据显示交易的实际发生,那么法院是不会支持原告的请求的。也就是说,仅仅有这样一个契据,实际上是可以被认定为“证据不足”而使交易“不成立”的。
这张契据既没有文物价值,也不能证明实际发生了交易行为,因此根本不应该有价值可言——除非有人愿意出价100元收藏…… PS:顺便说一句,楼主的这枚印章刻得相当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