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五年有几钱币?
民国二十五年,只有1936年发行过一种面值五百元的货币。 这一时期的货币制度属于法币制度(注1),国家统一发行纸币,不得发行银元、铜元等金属货币。所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银币”,而500元的面额,在当时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不是一个小数目,一般只用来支付一些大型项目的费用或者进口物资,是政府发行的准储蓄券。
由于当时的国际环境,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不断升级,在华北等地已经发起了全面攻击,中国的货币开始急剧贬值,以1937年的“陕甘宁边区银行”贰角券为例,刚发行的时候与法币1:1兑换,到1948年已经是1:80了。同时期日元的升值更是明显,1937年时1日元大概只能换0.42元法币,而到了战争快要结束时已经达到1:20以上了。500元的面值的“二百五”虽然在当时不算小,但如果用来买日常用品的话根本不够用;如果购买建筑材料之类的重型物品,对于工人大工来说也许够了。
根据《宋哲元西征记》记载,1936年在宁夏花500元就能买到一头牛!当时中国老百姓生活水平较低,普通人一天的生活花费一般在1元左右,500元约等于今天3000元,这已经是一个不小数目了(注2)。 当然,这么高的价值又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如何保障这些货币的价值呢?于是从这一年开始,国民政府开始把中央银行的储备黄金运往西北,在甘肃金县设立“中央银行西北分行”,将法币和白银兑换成金钞(按每百元法币兑换金钞1.5两),用于支付军费及各种款项,同时以金钞收购洋灰、铁材、皮革等商品,供应给建设中的兰州抗战工程。
这些金钞在西北流通时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稳定作用,但随着日军攻陷兰州,这些金钞再次流散,成为无法收回的“废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