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是民国哪一年?
1952年,公历平年,农历壬午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农历癸亥年的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西元)纪年。但公元作为西方历史上通用的纪年方式并不适用于中国,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存在多个朝代。因此需要一种新的方法为新中国建立一个独特的纪年。于是学者们采用了“干支纪年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一个新的历法。
“干”即天干,“支”即地支。天干和地支分别排列组合,从甲子到癸亥,共六十对,周而复始。由于一个公历年份是365天或者366天,而一个农历甲子的长度是354天或353天,所以每隔三年或者四年,农历的节气就提前一天或者推迟一天。 这种用干支记录年份的方法最初见于南北朝,唐代开始沿用,宋代详定。明代李时珍修改并提倡以干支纪年为法定纪年方法。清代官方文献多用之。时至现代,我国的一些文物古迹上依然使用着这种古老的纪年方法。如北京猿人生活过的洞窟、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东汉末年张仲景著《伤寒论》等等都记载着“建武十年”“建安二十五年”“景明四年”等“干支纪年”的字样。 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政治和文化领域全面学习苏联。为了体现中苏之间的友好关系和中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新中国的国际地位,当时决定采用欧洲式的公元纪年和世界时制。同时废除旧中国以皇帝年号纪年的办法。1950年开始制作发行新中国的第一部标准日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纪念日历》。
然而,在新中国建立初期百废待兴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这一改革方案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执行。特别是在文化艺术界和某些学术研究部门,仍长期存在着古代传统文化的遗风,人们习惯上沿用着中国古代的纪年方法。于是出现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种有官方背景的“公元兼干支”纪年法,其标志就是1952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新文学大系(1976-2000)·文学史料编》。这部著作第一次将共和国的文学分为三个时期,以1957年为界划分两个时代,明确表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三个十年在文学史上与“五四”和新文化运动并举的地位,同时也以编年体例首次将“公元”和“干支”两种纪年方式并列用于文学史的叙述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