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六年一雨是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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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题我会! 前清时,北京有一个叫王钟轩的人写过一本叫做《春明梦录》的书。书的内容大概是记录他作为小市民(相当于现在的小镇做题家)在民国年间,也就是20世纪初,在旧京的种种见闻和趣事。其中就有对各种物价的描述。

以这本书为依据,我大体算了一下,一斤米大约是现在的48元,一斤肉大约96元(因为猪肉最贵而且当时有“肉价跌到每斤5角后,消费者数量开始增加”的说法)。一个普通职员的工资大约一个月170块左右(这个数据有问题,后面会提到)。

而一斗米大概相当于现在的63斤,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240斤。而一石粮食按照现在的价格算大致是800块钱。一斗米约为250元。 再往后,我们来看1936年的情况。这一年由于华北各地雨水充沛,粮食大丰收,所以粮价骤降,天津甚至出现了一斗米只要3元钱的情况。(一斗米=2.5公斤=0.025吨) 所以根据这些数据,一雨应该是很大一笔钱了,具体是多少呢? 我们先看看1936年国民收入的水平。这一年,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是23亿3700万元,人均财政收入是21元。 但是,请注意这一点:这23亿元人民币的财政收入里面,有22亿元都是税收(包括盐税、烟叶税等等),只有不到1亿人民币是利税(利润和税款)。也就是说国民政府靠卖资源(主要是卖鸦片)获得了近10亿的巨额利润,如果把这些钱平均发给每一位国民的话(当然不可能真的全部发钱)每人可以领到将近60元的现金! 而当时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大概也就几十块钱,大学生学费(复旦等名校)不过也才十几块钱,上海一套民房一个月的租金也不过几百元钱而已。

所以我估摸着一雨大概有现在的600-700元左右,应该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甚至够普通人一年的开销了。 我这里用的数据都是能查到原始出处或者是有官方来源的。但是,我这里只是粗略的翻了下资料,这些数字可能还不是最准确的,但大概就是这个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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