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铜元合背假的多吗?
从清代末期到中华民国初年(1912年),是我国近代银币体系的建立时期。其特征主要是:第一,从清代的三十七种钱银品种退化到民国的七种;第二,近代银炉(铸币厂)的兴起;第三,首次出现自由商业钱币(即市)的情形。
根据现有的史料记载,在清朝末期,全国共有十九个省局的官铸钱币厂,另设有天津、广州、南京三个“造币总厂”,负责铸造银币。清末的币制改革虽然失败,但是,却引发了我国近代钱币体系的建立。
1912年初,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同时,组成“临时革命政府”,设立“财政部”,掌管国家财政与金融事务,并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国货币铸发事宣。由于当时的军政经费浩繁,临时政府为了解决这一财政难,决定先以广东银币为临时流通货币;不久,再将其他各省的银元化为各省通用之银币;最后,再统一全国货币。为达到这一目的,由财政部金融司(后改为币制局)直接督办,在各省设局收集旧有铜元、银元,按新定之银圆换算率扣换新币。
1913年,又成立“国家造币厂”,负责铸造银元。同年六月,制定《国币条例》,规定以铜元为本位,一元银圆折合金圆币值二角五分;二角银圆折合金圆币值一角;一角银圆以下至五分银圆,折合金圆四半;五分开外以下,折合金圆四分之一。国民政府于1928年废两改元,实行银本位制;1933年实行银价本位制。
从银元的发展历史来看,清朝末年(1911年前)以前,外国银元与我国省铸银元并行流通于全国;1910年后,各省铸银元也允许自由铸造、发行,但不允许滥铸;1914年颁布《国币条例》,统一铸造银元。自此,我国近代银币体系基本确立,并在1929年得到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