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黄发晶吗?
清代水晶制品有碗、盘、杯、壶、笔筒、山子、鼻烟壶、念珠和各种动物、人物陈设品,在制作和工艺上多仿明代样式或接近于明代风格。所用水晶原料质地不如明代通透,常有黄色,俗称发晶,故清代水晶制品不如明代晶莹剔透,火气较重。清代宫廷制作的水晶器皿和陈设品,从造型、花纹到装潢图案,常常是金银、玉石和水晶几种质材配合在一起,制成的器物既富丽堂皇,又玲珑剔透。
清代的水晶器的制作是先制成器皿或各种饰物的铜范,然后将水晶坯料配以石英砂、石墨高温烧熔,使成型,冷却后磨光。也有的是用玉作的器物翻制成铜范,浇铸水晶的,如水晶方盒就是用这种工艺制成的。清代除了宫廷和清宫造办处烧造水晶器皿和装饰品外,广州、上海等地也有制作,但与宫廷制品相比粗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