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最早的纸币是什么?
“会子”和“交子” 中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有价货币是“会子”,又称“官会”“交钞”等,始于宋真宗咸平元年(公元998年),到宋仁宗皇佑五年(公元1053年)废止。 当时商业发达,各地出现许多集市,如宋代著名的“四大集市”,分别为:苏州的盘门、杭州的西湖、武汉的三山、广州的花城。这些集市中交易量非常之巨,而传统的以物易物的交换方式已经不能满足需要了,因此产生了交换媒介——货币。
但是宋朝时铜币铸造量非常少,无法满足市场需要,于是开始发行纸币——“会子”。
会子的发行量根据市场的需求而定,有细软、中粗、繁密之分,分别对应小额、中额和大额的付款要求。会子的面额大小依地区而定,如四川地区初期的会子面值就以五千文为最小单位;江南东路则发行过一万文的会子;两浙路则发行过六万文的面值。 会子以银为本位,与银的价格挂钩,每枚会子折合白银一两,在发行之初,每年由政府兑换一次,后来改为三年换次。
由于会子以银为本位,所以可以自由兑换成白银。为了便于结算,政府规定:十文会子等于一两白银,二千文会子等于一贯铜钱(一千文)。如果商家收到客户付的会子较多,可持票到官府兑换。 如果有人持大量会子找政府兑换白银,政府要先核实其真实性,然后按现行价格以银代钞交割。为了防止有人伪造会子,在每张会子上都加盖印鉴。 到了南宋末年,全国共设立了六个制钞作坊,专造会子,并严格限量发放。据史书记载,每张会子都必须由两位以上官员联名盖章,才算有效。
除了宋朝外,金朝也曾印制过纸币,叫作“交钞”,不过没有流通开来,使用范围很小。 元朝时曾一度停止发行纸币,到了明朝建立后再次发行,不过此时纸币的规模已经远远小于前朝。 清朝时继续发行纸币,称为“银元票”,直到辛亥革命后才正式废除。 “银元票”的特点是与银元等值,而且可以使用银元兑换。
交子是中国最早使用的纸币,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的纸币。“交子”产生于北宋初年的四川地区。
北宋初年,随着商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铸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但是由于铸造铜钱的矿源不足,满足不了流通中的需要。加上商人不愿将大量铜钱携带在身边进行商业活动,于是在现钱的使用中逐渐形成了“交子”。这就是“交子”产生的经济原因。
“交子”产生于四川,有其特殊的地域条件。据史书记载,宋初在四川一带并未设置铸钱监(铸钱的场所)。蜀地所用的钱全仰给于京师和其他州郡,有数十万斤之多,靠长途贩运,十分困难,再加上蜀地多山,交通不便,又常有盗贼出没,因此“车牛栈屋之费,因贼盗破散者动十常三四。”所以,商人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考虑,使用“交子”是比较安全和便利的。这也是“交子”产生于四川的特殊原因。
“交子”流行初期还比较朴实,没有精美的印刷品。使用时将交易时的“交子”连同现钱一起放置于巾囊中,外出购物时随身携带。交易时取出“交子”和现钱同时与对方交换,对方验证无误后交易即告结束。当时还有“举主”作担保。这种“交子”称作“便引”。
随着“交子”使用的不断增加,使用价值也不断增大。一些“交子铺户”从中发现了牟利的机会,便开展“交子”买卖活动。有的“交子铺户”还发展到各乡村集市进行买卖“交子”活动。这种行为的出现增加了人们对于“交子”的信任程度。“交子”的“交”具有交易引见之意。这种“交子”叫做“川引”。“川引”逐渐替代了“便引”。
“川引”发行数量的不断增加促使“交子”发生新的变革。淳化三年(992年),成都开始出现发行“交子”的组织,叫“交子铺”。从事“交子”买卖活动的“交子铺户”便成了“交子铺”的股东。
随着“交子”种类的不断增加,以及“交子”“便引”和“川引”的不断流通,加上假“交子”(俗叫“伪交”)的掺入,使得“交子”信用越来越受到严重威胁,也使北宋政府感到在“交子”流通中的统治权受到严重威胁,于是在宋真宗时,开始对“交子”进行改革。
景德元年(1004年),宋真宗在益州设置了“益州交子务”,由政府开始发行“官交子”。这样就结束了“交子”的私发阶段,从此进入了“交子”的官方管理时期。宋朝政府规定:“交子”每届三年为一“界”,每界发行“交子”限额为126万贯(这里“贯”是用于计算“交子”的符号,不是指货币单位)。前界“交子”用完后,用新界“交子”进行兑换,废除“旧界”。“交子”的发行由“益州交子务”负责。每界开始时,“益州交子务”按限额一次将“交子”连同现钱一起“就便给散”,流通中的“交子”凭现钱进行兑换。当流通中的“交子”数量达到了限额时“益州交子务”便“收印封桩”,不再发行“交子”。当时政府还规定,每36万贯“交子”,“留引半贯,为雕失毁害费”。政府规定:每界发行“交子”时收取10%的印造管理费。由于纸钞是不兑现纸币,因此规定,流通中的“交子”只能用于流通,不能用来兑换现钱,即“止令就便交易,不得别以现钱兼求”。政府还规定,伪造“交子”按伪造国家货币罪论处,处以极刑,连同家属“并刺配远恶处”。
在宋朝政府的管理下,“交子”的流通逐步发展。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在开封也设立了“交子务”,此后,北京(大名府)、南京(应天府)、武汉昌(江陵府)等地也相继设立“交子务”,发行地方性的“交子”。
在“交子”管理日趋严厉的情况下,私发“交子”的行为已经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