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什么为柔?
“刚”与“柔”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事物相对而言的一种描述,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概念。就书法来讲也是如此,没有纯粹的“刚”或纯粹的“柔”,只有将某一方面的特性发展到了极致就是所谓“刚”、或者说是“阳”、“实”;而另一方面,将其另一方面的特点发展到极致的即是所谓“柔”、或者是“阴”、“虚”,如:张旭之狂草极“刚”极“阳”,而王献之之行书则极“柔”极“阴”。 当然,中国传统的审美观向来是推崇“阴柔之美”超过“阳刚之气”的,所以在中国的艺术品当中,无论是绘画还是书法亦或者是篆刻都更倾向于追求一种“阴柔之美”——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含蓄美”“意境美”等。这与中国文化的渊源以及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都有一定的关系——中国人历来讲究的是“中庸之道”,在文学上推崇“含蓄美”,在绘画上也崇尚淡墨远山,而在中国人的思维中“过犹不及”更是普遍认可的道理,所以中国文化艺术中很少存在极端的东西(也许只有京剧能算是一个例外了)。 而对于书法作品来说同样如此,因为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其最终目的是要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因此书法艺术最注重的不是作品本身的艺术形式而是其中所蕴含的情感,从这一点上来说“书法之道”和“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由于书法是以毛笔书写汉字而形成的一门艺术,毛笔的特性决定了它既具有可塑性强、表现力丰富的优点又同时兼具易于泛滥、难以控制的缺点(关于毛笔的特性我在以前的回答里曾经谈过一些,这里就不多赘述了);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使得以“柔”、“虚”为主的行草书成为最能体现书法家个性的书体,并成为中国书法的主流。虽然篆隶同样也可以体现出作者的个性和情感,但是因其笔画线条粗细一致的特点使其很难通过笔划的线条变化去表现出情感的波澜起伏,也就很难达到作者所要追求的含蓄美感。而草书则不同,它不仅可以很好地利用毛笔可塑性强易变化的特点尽情地抒发个人的情感,而且它还具备其它书体不具备的优势——它可以利用笔画的粗细变化来营造出一种跌宕起伏的意境,进而把作者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是其他书体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