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手绘什么区别?
关于题主的问题,我觉得首先要定义好“手书”和“书法”这两个概念,然后才能进行讨论。 手书是书写的简称,指的是手写(而非打印)的文字;而书法则指用笔、用墨等技巧来创作的手写字。这样一看,书法与手书的概念是一致的,都是包括硬笔字、毛笔字在内的所有可称为艺术的手写字,所以可以认为它们是重合的概念。也就是说,只要是书法作品就是手书书法作品了,没有分别。至于题主提到的“手绘”书法,则是将绘画的技巧运用到书法的创作中去,也就是在原来书法的概念中加入了绘画的元素,从而形成一种新的艺术门类。这种加入其实是很常见的,比如国画中有写意画、工笔画之分,他们的共同基础都是中国画,但两者却大相径庭;再比如书法中有楷书、行书、草书、篆隶等多种书体,每一种都有其独有的笔法特征,而在这些不同种类的字体之间,也常常存在着融合的例子,最典型的如汉末的隶书和汉末的草书相互影响形成了章草,又如北朝碑刻中所见的中楷与行楷的结合形成了魏碑。
因此,从本质上看,无论是传统意义上的书法还是加入绘画元素的书法,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是以汉字为创作基础的;而从形式上看,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有无采用绘画元素。由于现在人们大多只注重前者而对后者不甚关心,以至于造成了很多人分不清两者的界限的情况。 但是,在我看来,虽然二者有着很大的联系,但却并不是同一个事物,而是两个平行的艺术体系,这一点需要引起广大书法爱好者的注意。 首先,书法是以汉字为基础的艺术,它可以包含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但在本质上它所追求的是对于汉字的结构美(或曰形式美)的表达和表现;而绘画也是如此,它是以自然界中的客观存在物作为表达对象的一种艺术,也可以包容很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它同样是在追求对自然物像的结构美的传达。因而,书法和绘画都可以被称为是表现性的艺术。
其次,尽管我们通常不会把传统的纯粹意义的书法称为美术作品,但是在现代美术理论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各种新观念和新思潮的出现,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艺术作品的本质与划分标准,于是一些以前不被认为是艺术的门类被逐渐列入到广义的“美术”范畴之内——其中就包括书法。在这种情况下,书法与美术就不再是泾渭分明的两个领域了。但是,这并不表明它们已经融为一体,相反,这两者仍然保持了各自的特点并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这是因为一方面,即使是广义上的美术也是分为造型性和表现性两大类的,而书法显然属于前者,另一方面,即使是在狭义的美术范围之内,也同样存在着造型性和表现性之分,只不过二者的界限要比前两者更加模糊而已。所以我认为,如果一定要给现在的传统意义上的书法和融入了绘画元素的书法一个定位的话,那么我倾向于把它们归入到同一门艺术之中去,即所谓的表现性美术的范围里面去。这样一来,就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差别所在了:书法更加注重于对结构美的追求,而绘画则更强调对结构美的传达。
在这里我想说明一下,以上观点都是我个人的看法,并没有任何权威出处,仅供参考。如有错误之处,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