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定于哪天?
1980年5月27日,国家邮政委员会和邮电部向各邮电局下发了《关于发布〈邮政编码〉的通知》([80]邮基字第19号和〔80〕邮字463号文件)。其中明确说明“为了适应全国通信网计算机处理业务的需要”,将原采用的四位数顺序码改为五位数顺序码,并规定了全国统一代码的编排方式以及各类邮件、通信的编码规则等。 1980年5月27日起,全国使用新编邮政编码。由于当时技术条件所限,没有实行自动转码,因此新老号码并行使用了近两年时间。
1982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邮电部职责范围的决定》(国发[1982]41号),其中明确规定“国务院授权邮电部制定全国电信网、邮政网的技术标准和规格,并组织实施”。从此,邮电部正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全国电信标准化管理机构。
随后,邮电部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邮政编码》(GB-17961-1980)。这个标准对邮政编码的编排体系、数码格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于1983年1月正式公布实施。这也是我国第一部邮电行业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