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外汇券价值多少?
外汇兑换券(Foreign Exchange Certificate,FE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实行外汇管制期间,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售和兑付的、规定外汇兑换比率的一种证券。 1990年7月开始发行,2005年停止流通。 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居民个人和外方机构等需持有外汇者,可以持外汇钞买券方式向国家购买;需要持汇券换回外币的,可以到银行凭汇券购汇。但当时,这种“以券购汇”、“以汇换券”的方式存在一个障碍——国内没有一家银行能对外办理个人业务,而当时国务院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又明确规定个人不得持有外汇。为了规避这一条例,人们将手中持有的外汇票样通过中国银行以委托买卖形式卖给美国公司,由美国公司持该外汇再向中国银行购买外汇券。随后,再通过香港汇丰银行或花旗银行将外汇券换成美元现钞。由于这种形式需经过多家银行操作,故又称为“蚂蚁搬家式”换汇。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及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从1993年起,外汇兑换券不再作为法定货币发行,而是作为商业银行外币票据的质押物之一。后来,这一性质仍然保留至2004年底。不过,自1993年起,国家仍按规定每年配给一定数量的外汇兑换券,用于政府间国际借款偿还以及进口货物的付汇。这些外汇兑换券通常被用于冲销央行手中所持的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