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圆券价值多少人民币?
金圆券(Gold Dollar)是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中国国民政府制定并以白银兑换的货币单位,简称“圆”或“元”。 由于当时中国的经济命脉掌握在帝国主义手中,特别是对外贸易和外汇管制方面,由外国银行操纵。为了摆脱这种局面,实施币制改革,建立独立的货币体系,发行金圆券是必须的。1933年的币制改革中,将全国所有银行的存款和黄金全部交给中央银行,作为发行基金的来源;同时,规定以每两黄金兑换4000元金圆券为基数,制定金币本位制度。实行官定汇率,不许自由浮动;严禁任何团体和个人买卖黄金,对出入国(境)携带黄金数量也有限制等。 金圆券的面额有4角、2角、1角、5分、2分、1分等多种,均为铸币,由中央银行发行,流通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把战败国的罪恶罪责推到人民头上,说战败是由于中共所领导的“伪满”及台湾省等“奸区”所造成的。国民党政府利用其行政垄断地位,强制推行“法币”,严禁任何私人所办的银行发行纸币。
到抗战结束时,法币的发行量已高达2617亿亿元。而与此同时,金圆券的发行额不过20亿元而已。如此巨大的差别给后来金圆券的崩溃埋下了隐患。 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增发钞票不止,物价飞涨。金圆券的币值不断下降。到上海解放前,金圆劵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