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人民币发放哪里最多?
你这个问题涉及太多因素,而且时间跨度较大。 简单说几个要点吧 第一,1953年8月20日的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发行第二套人民币的命令中,明确了第二套人民币的纸料供应:“从1953年开始,国家财政分期拨付人民币发行经费和印刷费,每年约一千多万元(后根据需要有所增加),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按这一指标具体分配给各金融机关。”所以,在当时全国各个地区,除个别情况外,应该都是优先保证当地金融机构(当时没有人民银行的地方分行,由中央银行代理)的人民币发行和印制需求;
第二,除了央行,当时的财政部也有权批准发行专项票据以解决临时性的资金短缺问题(比如发行国债),这些临时发行的票券,一般用于弥补当年的预算赤字,当年收归国库;
第三,因为我国一直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市场机制很不完善,因此各地商品流通中的货币需求不是来源于百姓的生活消费,而是来源于计划安排。例如工厂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等如果是来自于计划外的采购,那么货币的需求就来源于这里,此时就会表现为计划外物资部门持有巨量资金的情况——如三资企业刚开始成立时需要大量购汇;又如八十年代前期国家计划外进口汽车,由于当时国内外汇供给紧张,就需要地方上动员民间力量购买海外二手车以完成国家进口汽车的指标,这些地方筹集的资金最后大多也流回中央银行,形成了商业银行庞大的存款准备金来源;
第四,除了以上说的官方途径以外,还有大量的非正式渠道。这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各地利用手中掌握的编制名额,以各种方式吸纳资金,其中就包括以“借款”名义直接向企业集钱(这种情形在国企负担沉重的年代十分普遍);二是各种名目繁多的附加费和集资,比如建设基金(包括铁路建设基金)、公路养路费、机场建设费、邮电集资等等,而这些项目大多不纳入国家的财政预算,形成地方财政与地方的预算外收入。这部分收入最终也多通过人民银行或各级商业银行的窗口进入国家财经预算。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制度已经远远不同于过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