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地契有收藏价值吗?
我是做房地产的,接触大量清民时期的地契。 从古代到现在,土地一直是非常重要的财产,因为涉及国计民生和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粮食。因此国家对于土地的管控非常严格。从北魏开始实行的均田制到唐朝的租庸调制度,再到宋朝的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制度……国家对土地的管控从来没有放松过。 清中前期沿用明制,土地按照户籍人口平均分配给每户人家,称为“赋田”或“编户齐民”。清后期国土面积膨胀,加之战乱、灾荒等原因,导致人口急剧减少。在嘉庆道光年间,出现了人口与土地比例严重不平衡的情况,很多青壮年流失,导致人口与土地的比例逐渐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耕地开垦难度增加,国家鼓励移民西北、西伯利亚等地开发,同时实行屯垦政策以稳定农业,发展生产力(这里插一句,晚清时期新疆地区垦荒热潮不断,有很多文人墨客记录下这些过程,如林则徐的《西域闻见录》)。
随着新土地的开发,原有的土地契约制度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清廷颁布法令,规定私有土地的交易必须由官方核准,并颁发印券,称为“官契”;对于祖遗、买卖、赠送和其他合法方式得来的土地,一律加以确认和载入档案,发给证书,称“民契”。此后,民间交易的土地全部要按此办理,过去的民间契约一律作废。
由此开始了政府对土地确权的历史。 清王朝覆灭后,民国时期曾沿袭了这种土地确权制度,但由于军阀混战、国民党统治的腐朽等,这一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历史原因,很多地方的权属纠纷得不到解决,为此我国专门成立了土地机关,统一监管土地事宜,并先后于1953年和1982年两次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调查,为土地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地契作为历史上土地交易的凭证,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
1.可以真实地反映不同时期社会的历史面貌;
2.客观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传承优秀的民族文化和民俗传统。 对于普通人来说,研究地契最大的价值或许在于了解历史的进程,尤其是清末民初这一动荡不安又风云际会的时期。 当然,如果认真钻研,还是可以在这些看似普普通通的地契中发现不少有意思的内容。就拿我本人来说,虽然常年在和土地打交道,但每次看到地契上的那些密密麻麻的印章还是会忍不住激动万分:这是我在研究过程中最享受的一种精神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