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九年一分多少?
中华民国十九年是公元1930年 当时流通的法币分为银元券(壹圆,含银量0.2496)、银元箔(半分,含银量0.0498)、铝银币(二分,含银量0.0757)以及铜币等,其中1元=10角=100分;
根据《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第一册第三章第三节“法币发行概况”记载 “至一九三〇年春,全国共有十八个银行发行钞票……上述各家总共发行钞票四十兆余元……除汇理洋行系外商银行应停止兑换外,其余各银行所发钞票在发行后均能按时兑现,市面流通颇为顺畅……但到了同年夏天,因上海交易所发生风暴及国外银价暴涨之故,我国出口货之利润锐减,同时外资囤积我国棉花及其他物资情形日炽,为阻止外汇流失而稳定法币起见,中央政府乃于八月间颁布了严禁出口粮食、棉花和外币的命令……”由此可知1930年的法币还是很坚挺的,与白银汇率大概保持在1:7左右浮动。
不过到了1931年后,国民政府为应付内战和九一八以后的紧急形势,不惜大肆增发钞票以获取战争经费,再加上此时美国实施白银收购计划推升国际银价,使原来大量的外汇(主要是白银)流入突然逆转并大幅流出,为挽救法币信用危机和避免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国民政府被迫于1931年12月宣布“废两改元”,确定银本位制度,同时准许人民持有外汇(主要指美元和英镑)储蓄存款,以便将外币投入贸易和借款。这样以来,原先法币对白银的固定比率失去了意义,法币贬值成为事实上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