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印花税票有哪几种?
中华民国时期发行过两套印花税票,一套是1928年至1949年北洋政府发行的,另一套就是大家熟悉的“边钞”了——抗日战争胜利后,由国民政府财政部印制发行,1947年起开始使用,1949年底停止发行并收回。 这两套税票的图案和版式设计都非常类似,区别主要是面值,另外老版的边上还有“国”“民”“党”等字样,而新版则没有。由于这套新版的“边钞”尺寸、印制的纸质和当时的人民币完全相同,并且只在边疆地区使用,因此也被戏称为“边钞”。
由于这套“边钞”是在国民党败退台湾前夕发行的,为了在政治上表示继续“统一”中国的决心,这套“边钞”上印有“中华民国三十八年”的字样,不过这一年已经是公元1949年了。 “边界人民用以缴纳赋税及各种杂费的票据。因在边境地区使用,故称‘边钞’。”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志》中对"邊鈔"的解释。
其实,这种“边钞”早在金元券和法币时代就有,只是当时的“边钞”是由地方银行发行的,如四川银行曾发行过“川钞”,云南银行曾发行“滇钞”;到了抗战后期,由于战事影响,又出现了陕钞(陕西银行)、晋钞(山西省银行)、绥钞(绥远省银行)和鄂钞(湖北省银行)等等。这些“边钞”虽然名义上是法币或金元券的延续,但由于各地战乱不休,物价飞涨,这些“边钞”也不断贬值,逐渐失去了货币的特性,最后沦为地方信用凭证。
直到民国三十五年(1946),国民政府才在《通货调整方案总则》中规定:“本方案所调整的通货,系指中央政府发行的纸币而言……除中央银行另有特别决议规定者,不以中央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钞票为通货。”也就是说,从民国三十四年(1945)日本投降至三十五年(1946)这短短一年多时间里,日军暴掠导致的通跌已使法币贬值一倍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