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造的大铜钱有哪些?
先贴几张图,再慢慢说…… 民国的“大钱”,主要指1935年,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时开始铸造的法式币。当时的货币制度是,以法定汇率兑换法币,并限制银块、银元出市买卖。1946年底,国民党政府宣布废除法币,发行金圆券。1935年至1946年间铸造的法式币,通称“民国币”。
民国币的形制,基本沿袭大清铜币的格局。有当十、当二十、当三十和当五十等面值,其中十文面值的铸量最大,其次是二十文。五十文较少见。此外还有少量试铸的样币,面值为一百元、五元及二角五分。这些币背面铸有阿拉伯数字号码,以便识别。 不过与清末的铸币不同,这些铸币上的文字,不是满文而是汉文。正面除满文宝泉局外,其余文字皆由蒋中正亲笔所书(少数局部作轻微改动)。
因当时正值抗战时期,所以还产生了一些特殊币种。如1942年在延安生产的五元、十元、二十元金币,1947年在南京中央造币厂生产的八元、十二元和二十元的镍币。但这些特殊币种生产数量很少,只作为军品供应军队使用。
由于连年战乱,通货膨胀,这些民国币的币值不断上升,到抗日战争胜利后,已没有多少实际价值了。1948年,中国处于战败国状态时,一枚当二十文的民国币仅能买一个鸡蛋;而等到1949年初,这枚硬币就只能卖30元钱了——大概相当于现在一元钱左右。 后来,新中国建立后,我们曾使用过一种“人民人民币”,这种钞票上面印有农民、工人和知识分子的肖像,非常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