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信销邮票有价值吗?
我有一封1955年6月28日上海写信封,是陈云同志给杭州一家工厂领导干部的回信。信封上盖着“上海市虹口区邮政局”红色的“80%”邮票一枚。信封右侧,有一行竖写的紫色粗墨迹:“请尽快寄出为要”。因为信封上没有寄出日期与收信人姓名,一直无法寄出。现在这封五十多年前的旧信还能寄出吗?里面的邮票还能使用吗?
信销邮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原邮票上加盖“信销”字样,另一种是邮票上方裁去部分,露出背后一定的邮票颜色或图案。前者,称为“盖销票”,它是作为邮资使用的寄信件所发生的邮票。后者,称为“折销票”,多是出于收藏者有意裁去零幅邮票。信销票因种种原因,无法贴上使用,故在邮票背面加盖“信销”或“供回收”戳记。以便民间交换或出售,也可做为集邮者收集材料。信销邮票的种类繁多,凡在邮件上作为寄信费用所戳扣使用的邮票,都称作信销邮票。根据其使用的邮件种类,又可以分成许多种,如在寄信时,使用航空贴邮票,可在邮票边画一个航字。使用水陆路贴邮票,可在邮票边画一个路字。使用邮简,可以在邮票边画一个邮字。在邮票边涂抹白色或黑色涂料,称为销票,不再作邮票使用。将邮票两侧或两侧下端剪去一部分,或将邮票背面刷上糨糊晒干,撕下使用过的邮票,使之成为折角邮件,以便与不具收藏价值的普通邮票相区别,而这种有意损坏的邮票也不能在集邮活动中使用。
现在,我手上的这封盖有1955年80%邮票的信,仍可以邮寄。因信是写给父母亲的,要寄到远方去。因是家信,父母亲是不会在信封上贴邮票的,信上所盖邮,应是寄信人在邮件寄出时所盖。所以这是一枚有效的邮票。父母寄出这封信时没有贴邮票,为节省邮资,采用欠资邮票。这种欠资邮票只能在邮局交付寄信人邮票款,不准在信封上直接加盖。如直接加盖,此种盖销邮票仍是无效的。因为陈云同志在复信时,在信封上所盖邮,应是寄信人在交付邮局寄出时所盖,所以是一枚有效的邮票,有能力支付这封家信的邮资。
从信封看,寄信人应是机关单位,而单位一般都有邮件日戳,所以,信是当天寄出的可能性不大,因为邮局不会当天就寄出,特别是机关单位有工作日戳,非邮件当日邮,都会加盖工作日戳。所以推测,这信可能是半个月乃至更长的时间内才会寄出。而邮票有效期为1个月,邮票有效期间内送邮局投递,并付清邮资,邮局就给送去。如果信件在期限为1个月内寄出,那枚80%邮票就没有失效。如果超过1个月,这封家信就会沦为“无用”。
集邮常识:
邮票的有效期,是指邮票使用时间截止后的无效期。在我国,即使在新邮票发行后,老邮票仍在使用期内,旧邮票盖用现有日戳延期使用。具体期限为:邮票使用满一年者为失效邮票,只能作票集资料用;满二年为遗毁票,原则上不准流通使用。但是,我国历代王朝都有焚书坑儒的残暴行为,致使许多古代珍贵文献典籍早已烟消灰灭,无法收集。而当代邮票,特别是珍贵邮票,在使用期间也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销减,无法收集齐全。有统计材料:在1984年全国集邮联统计的189册特别邮票集,其中已有163册被人为地损坏而失去使用性能。这种丧失使用性能的邮票,就其存世量和品种来说,仍是集邮者收集的重点。我国尚未确立邮票的专利出售权,任何人都有收藏、研究和使用邮票的权利,所以说,无废票。但国家为了保护邮资票品的完整性,现行邮资信封必须加盖“暂抵邮资”戳印,且不允许在信封上直接加盖邮票,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不得在邮资信封上直接贴用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