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辞章是什么?
所谓书法辞章,是指以汉字为书写对象,把汉字的点画结构、笔墨技法与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完美地结合起来的特殊文体形式。 书法作为中国的传统艺术之一,其表现形式丰富多彩多样,有篆书、隶书、草书、楷书、行书等;有墨迹本(如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刻帖本(如王羲之的《圣教序》)、碑刻本(如《曹全碑》)、造像记(如《龙门二十品》中的《始平公造像记》)以及刻石拓本等等众多品种。这些不同的书法作品又各有独特的风格特征可供人们欣赏品鉴或临摹学习。但是,无论是哪一种书法形式,都离不开“文章”内容。因此可以说没有内容的文章就没有任何意义可言了!而有了内容和形式的统一才构成了完整的艺术作品——即我们今天所说的"书法作品”.所以,我们通常将这种既具有文学性也具有艺术性的作品称之为“书法辞章”。
1.什么是辞章? “文辞”一词最早见于春秋时期左丘明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君子言义而不言利,正言而不曲尽。"其中"文词"是"言辞"的通假字,指的是文章的词语表达方式及修辞手法等。"篇章"就是"文章"的意思。 "辞章"这个词是后来人们为了便于理解而创造出来的新词。在汉代刘勰的《文心雕龙》一书中曾提到过辞章的概念:"作者之思,固哉! 辞达而已矣!"这里说的"达"就是指表达清楚明白。可见在古代汉语中就已经有了关于辞章的基本定义了。由此可见古代人就已经意识到了辞章的重要性并且将其作为一种写作技巧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看法。
2.什么叫做书法辞章? 书法辞章这一概念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由我国著名书法家、文艺评论家钱钟书先生提出来的。他在所著《管锥编》中专门辟出章节来讨论这一问题。他认为:“中国之语言文字,自周秦以至隋唐,皆以‘文章’并称,未有‘文章’二字分用者”——这就是说“文章”最初指的就是一种文体样式或者说是一种体裁类型——“盖以文字之体相形异而名也……至于今则专用此义矣"[8]。所以说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们不能够直接把“文章”等同于今天所谓的“书法辞章”概念。因为两者之间还存在着一定区别与联系:首先“辞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文采华丽优美且富有感情的诗歌散文小说等抒情类文学作品;二是形式上要求讲究章法布局以及用笔运墨等技巧要求的各种书法绘画篆刻雕刻作品等艺术类艺术品。这两方面都有各自独立的审美要求和价值取向。但它们之间的相通之处则是共同的追求目标——即通过创作表现人类内心情感活动过程从而达到抒发个人情志之目的[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