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什么是神态?
这个问得有点含糊,因为不同书家有不同的“态”的取向。王羲之是清峻,颜真卿是雄强,米芾则是超妙。 不过,他们其实都是从北魏墓志来的。从墓志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追求变化、生动的笔势,而这种笔势也体现在了他们的作品中。因此我们可以将这种追求形态的意向叫做“神采”,那么它的对立面就是“神情”——一个追求平淡自然,另一个则追求变化生动。而两者之中,又有主次之分——一般说来,神采是被作为主来看待的(虽然也有人强调神情的意义),因为它更接近于审美趣味的主流,而且也更易被欣赏者所接受和理解。 所以我们现在谈神韵的时候更多的是在谈神采而非神情。
但是,从魏晋以后,书法逐渐摆脱了实用工具的地位,成为一门纯粹的艺术,于是人们对它要求的不再是实用价值而是艺术价值。这样一来,神采就取代了神情成为了评价书法作品的基本标准之一(或者说是主要标准)。所以历代的书法家和批评家们都会或多或少地涉及到神采的话题甚至把它当作自己创作或评论的主旨来对待。比如宋太宗《翰墨志》云: “古人论书,以神情为主,神气至则色生矣。然神气不可见,必寓之于点画,点画既工,则神气有余。……余自少年,极意临学诸家,皆得其法,及退居淮阴,又专学王右军,积数十年,顿有悟入,乃知以前二百年间,书家各守一家,不能变易。至于右军,则兼众善而为一体,备诸众美而独成一家;故古今一人而已,其馀或得其形而未得其神,或得其神而未得其妙,或得其妙而未得其变,此所以不能尽善者也……”
这里所说的“神气”“神气至则色生”就是指的神采。 再如张怀瓘《书议》说: “古之学者,多精于道,故为文则简略而得本原,作文书则敷腴而得其丰润。夫书者,书也。子徒以为文可乎哉!故以书论书,非所宜也。但以书人之言,申书家之事,所以通书之本指,达书之体势耳。是以观书者,当究其根本,览其体势,然后可以传焉。所谓根本者,非谓笔法也。盖谓其点画之殊,意气不同如此者,本于性情也。所谓体势者,非谓形势也。盖谓其布列之法,纵横之道,变态无穷,若斯之异者,势成于用笔也。是故察其情性则何似,考其理义则然否。详其笔法则浅深,审其字势则长短,然后可以得其佳绝。” 张氏认为真正的书家不仅要擅长笔墨技巧还要精通书法之外的学问,这样才能写出好作品来。这里的“本原”“根本”就是指的神态,即作者的心境、胸怀等,也就是现在人们常常提到的气质与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