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有哪些书法大师?
民国时期,是近代中国书法艺术的发展和转型期,一批有远见卓识的书法家们顺应时代变迁、社会思潮激荡的大背景,借鉴西方现代美学理论与视觉文化的研究成果,对传统书学观念与书法创作方式进行反思和再认识,逐渐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20世纪的近代书法转型与当代书法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理论建设 1949年建国伊始,国家即颁布法令“废除旧汉字”;50年代初到60年代中期又相继进行四次大规模的简化字运动,以“推广拼音文字”“实现文化普及与提高”为目的[3],最终将汉字的书写纳入了国家统一的规范体系当中。在此影响之下,“书法”这一概念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它从古代文人士大夫自发的个人行为演变为受体制认可和倡导的文化活动,由文人雅士自我标榜的精神境界转而为具有审美教育作用的艺术门类。与此同时与之相伴随的,则是书法本体研究和评价体系的建立以及书法家群体身份的确立。
1.书法的定义 关于书法的定义,民国时期的书法家们都曾进行过探索和实践。其中陈独秀认为所谓书法就是汉字的书写艺术,他认为研究中国书法要研究汉字的起源演变及历史,并提倡书法学习应以碑帖为主要素材。而胡适则主张不要拘泥于汉字的形体,应当注重其精神,并且不拘一格,认为这是书法艺术的本质所在。
2.书法的评价标准 “美”作为书法评判的核心标准,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历代书家共同追求的目标。但在书法由古代文人士的自我修养转变为当下大众审美的过程中,传统的“逸、神、妙、能四品”评价体系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时代发展需要。因此,很多书法家都纷纷尝试着对传统书法美学加以革新和完善。例如林散之提出“笔意为上品,笔力为中品,笔法为下品三格论说;沈尹默认为“用笔讲求‘八法’,结体讲究‘六书’”等[7],均是对书法审美标准的全新诠释。同时伴随着书法理论建设的逐步完善,还涌现出了一些独具特色的书法流派如北碑派、南贴派等,这些不同风格的书法流派不仅促进了各自流派的繁荣和发展,同时也为后世书法爱好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向。
二、创作实践 从书法创作的层面上来看,民国时期的社会大变革也深刻影响着当时的书法家们的创作理念和方式。他们不但通过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来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同时还努力打破封建思想的束缚,大胆尝试创新,以期能在当时混乱的政局下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发展的正确道路。
1.篆刻与碑刻 “诗书画印”历来被看作中国传统艺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在民国时期更是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篆刻家和书法艺术家。这其中又以齐白石和黄宾虹为首两位大家最具代表性:白石老人一生致力于绘画和篆刻,他不仅在书法界有着极高的声誉,而且还将自己的篆刻技艺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一代宗师。黄宾虹先生自幼喜爱书法篆刻,他的篆刻作品往往能够给人一种古朴端庄之美感,深得文人墨客青睐。他还善于将印章与书法结合起来进行创作,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格;他还十分注重对石料的选择,力求做到“因石赋形,随形赋意”,从而使印章更具韵味。无论是白石老人的“印外求印”还是黄老先生的“篆从草入”,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理念的束缚,为中国近现代书法篆刻艺术注入了新的活力与生命力。
2.行书创作 在这一时期,许多书法家都根据自己的审美需求和创作目的对草书进行了改良和创新。他们有的将草、行两种字体相互融合创造出一种新字体——“行草”;也有得用行书书写来表现自己内心情感抒发;还有一些人喜欢用自己最擅长的字体来书写诗词歌赋或格言警句。这些各具特色的作品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成为了后人临摹学习的范本。
总之,尽管民国年间战乱不断,但中国书法却在动荡不安之中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这是一个既充满机遇与挑战又有无限可能的黄金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