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翡翠玉器吗?
明太祖建国初期,因国力不强,加之处于冷兵器时代,所以对军备武器十分重视;同时由于明前期“不事边徼”的守成政策,所以并没有对东北、蒙古等地用兵。因此明初的军队并不像后来一样拥有完善的轻武器配备(火器虽然出现了但并没有普及),轻武器主要指枪械和弹药,那么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火器缺乏,于是统治者开始寻求其他热武器,最后眼光落到了西方人的乌尔卡子弹上。 这种乌尔卡弹是西班牙乌尔卡公司所生产的子弹,这种子弹在制作上采用了压铸成型的技术,因此重量大,杀伤力高,并且可以连发射击(这在当时是非常了不起的设计,因为当时的枪械大多采用装填方式发射,这种方式非常不便于士兵使用)。而且这种子弹还可以空投,对于火器的普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种子弹一经传入马上受到了明朝政府的重视,为了获得这种火器,明朝政府采取了购买和仿制的方式。其中购买的是10800斤(一斤约合64公斤)(《神武记》)的乌尔卡弹,由吕宋国(今菲律宾吕宋岛)人巴素格出售给中国,而复制则是从洪武十五年开始到二十三年结束,共耗费白银约35万两(据说是购买了72吨重的一种火器,这些火器被分为9个档次,每档各重一万五千余斤,共耗银35万余两 )。 有了这批火器作为基础,明朝中期的军队终于初步完成了火器化的进程,在火器使用方面达到了冷兵器时代的最高峰。 而到了晚明时期,由于倭寇的侵扰以及东北奴儿的入侵,火器在明末的抗倭战争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另外说一点,关于翡翠的事,明朝中期以后皇室确实有收藏翡翠玉器的记载,不过这时期的翡翠多来自于南方缅甸地区的采集,而不是来自云南的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