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不产玉石?
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 古书载:“玉,石之美者。” 把玉定义为美石,说明在古人眼里,玉和石一样,都属于矿物岩石类的物质。 在中国古代,玉和石没有严格区分,多用“玉”代指一切美丽的石头。 《周礼》中有“玉人”一职,专司雕琢玉器;而“石氏”,则是在周朝掌管用石的官,负责打磨石材。可见在当时,玉和石没有区别,都可以用作雕刻的材料。
后来随着文明的进步,社会分工的细化,玉渐渐有了特殊的含义——只代替了颜色润泽、质地细腻、光泽明亮、表面光滑、致密坚硬且符合礼仪规定要求的石头,用于制作装饰品或礼器。而其他质地的石头都被排除在玉的范围之外。 但由于历史文献资料对玉的定义采用“优等定义”,即把所有优质的石头都定义为玉,因此给人们造成了中国也产碧玉、墨玉、岫岩玉等广义的玉的错觉。
实际上,我国所有的玉石类型都是在地质构造运动产生的特定条件下形成的。 比如新疆的和田玉,主要出自于古昆仑山脉东部的田西采石场,属于山料玉。它是在远古冰川时期,由海拔超过5000米的雪山融水冲积而成。后又受到亚欧板块和印度洋板块挤压形成的褶皱断块山所掩埋,形成和田玉。
又比如东北黑土地里的琥珀,主要是来自波罗的海沿岸或西北欧的白垩纪煤层中的琥珀矿。它们是含有琥珀的沉积岩,经过漫长的地质年代,受压力作用变为琥珀。还有位于青藏高原东南部的绿松石,原产自美国西部内华达州的黑火山,是含有铬的铜铝磷酸盐矿物。它们也是在漫长的地质变化中,由原岩经高温高压环境演变而成的。
最后需要补充的是,现在市场上的“玉石”种类很多,并不单指传统的玉,还包括其他有机或无机材质的“仿玉石材料”,甚至也有人把它定义为高档的石质材料。 因为它们都有一些共同的特性:色彩丰富,美观,有油脂感,含光泽,少透明,磨光后较滑溜,有的还具有蜡状光泽或玻璃光泽。 所以,从广义上说,玉其实就是一种装饰用石。它是人类社会文化和文明发展的一种标志性产物。 只是这种装饰用石,必须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能被称为玉:
1.质地细腻。
2.结构紧密。
3.色泽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