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中国用什么钱?
国民政府统一中国币制的过程可以追溯到民国七年(1918年),当年北洋政府鉴于外币泛滥,准备发行国币。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这一设想未能实现。 国民政府成立后,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开始实行法币政策,规定以银本位制度为基础,废除白银国内流通的法制,所有税收和公债收入均以法币缴入。此后,虽曾有过以纸币代替白银作为货币的主张和尝试,但终究未能克服因通货膨胀而造成的困难。在抗战爆发前,国民政府的财政收支一直存在着巨大缺口,仅凭发行债券和企业借款的方式融资。 抗战爆发后,随着战事的进行与敌后根据地的扩大,国民党军队开拔和补给都需要大量的资金。为弥补军费开支和发行纸币以应付需要的膨胀,国库储备的损失已无法估计。至民国三十年(1942年)底已达60多亿之多,比抗日战争前增加了7倍。如此巨大的支出不但没有减少,而且有日益增加之势。为了填补这个大窟窿,国民政府不得不加大通货发行的力度。
据统计,在抗战前夕,法币发行量为15亿元;到抗战中期,发行量已猛增到267.7亿元;到战争结束,这一数字更达到2000余亿元。法币发行量在短期内急剧膨胀,造成极大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人民生活痛苦不堪。 以中央银行发行的钞票为例: 当时的中国社会货币流通量已经极大,因此价值尺度(计价单位)的作用已经非常弱了,于是人们用纸币来表示的商品价格就极不稳定(注:这里说的极不稳定并不是非常夸张,因为在极度荒诞的1948-1949年间,一叠纸币甚至买不到一斤猪肉!)。在这种情况下,“用什么钱”的问题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不管用什么金钱,它们都毫无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