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上的维文是谁写的?
这个答案我十年前在博客写过,现在找不到了,只能回忆一下写个大概 1948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行钞由北满印钞厂印制,第一套人民币共有12种面额62种版别,其中50元票面用蒙、汉、维三种文字书写“中国人民银行”字样和面额;5元、5角票面值用蒙、汉、维、英四种文字书写;此外还有用阿拉伯数字与罗马字母混合的号码和用阿拉伯数字单码的号码。
后来,随着第二套人民币开始发行,这种多民族文字标记的人民币被停止使用。1987年和1999年第三次和第四次印刷发行第二套、第三套人民币时,除了1999年版50元和100元正面主景图案中“中国人民银行”的汉语拼音外,取消所有民族文字标记。 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出现了,为什么是维吾尔族文字而不是蒙古族或者哈萨克族文字呢?这就要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少数民族的文字改革说起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改革可以详见我的另外一个答案)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政府就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章程》,其中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各民族团结友爱、共同奋斗的精神,研究和拟订统一国语的方案,并制定和推行统一的民族文字。”在50年代初期,国家制定了两个语言政策:一个是推广普通话,一个是推行简化字。同时,为了便于各民族交流,也为了消除过去纸币上各民族文字的现象,决定修改《中国人民银行的章程》,废除蒙古、维吾尔和藏族文字,只保留汉文一种文字。
但这项规定仅停留在文件上,并没有真正实施,因为如果真如此执行的话,很多货币文物就会瞬间失去价值。于是1953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制作第三套人民币时,在民族问题上做了一个巧妙的折衷方案——在面值较小的5分和2角纸币的背面,用阿拉伯数字标明面额,而在5元、50元面值的钞票上则采用不同版本的民族文字标注。
直到1976年发行第四套人民币时才开始彻底废除少数民族文字。而1957年发行的长城币和1980年起发行的硬币一直没有实行此项规定,所以直到现在这些硬币上仍然有各民族文字。